关于开展吉首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问题再排查再深入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自我市开展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各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攻坚克难,工作成效突出,已摸排的问题项目已基本化解完成。为彻底化解吉首市房地产办证问题,实现全面清零目标,切实保护百姓财产权利,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问题再排查再深入行动确保“应纳尽纳”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吉首市辖区内开展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问题再排查再深入行动,确保问题楼盘“应纳尽纳”,所有符合条件的问题楼盘全数进入新增化解清单。现就行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房地产办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实践。各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从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化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的意义,认真把握住这次彻底深入解决多年累积的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的重要“窗口期”,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政策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二、畅通排查渠道。各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吸取前阶段开展问题项目摸排经验的基础上,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开展深入再排查。
(一)职能部门层面
1.市自然资源局要对比土地供应、规划审批、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台账摸排是否存在已办理预告登记而未期转现等问题楼盘线索;
2.市住保中心要对比预售许可信息台账摸排是否存在已办理预售而多年未办理产权登记等问题楼盘线索;
3.市住建局要对比建设项目施工备案台账摸排是否存在未按期竣工验收、未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等问题楼盘线索;
4.市信访局要对比现存上访台账全面摸排问题楼盘线索;
5.市税务局要通过纳税系统全面摸排欠缴税费的问题楼盘线索;
6.市人民法院要全面摸排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问题楼盘线索。
(二)街道办事处层面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区、网格员的力量,以社区
为单位,采取社区普查、街道核实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压实摸排责任,做到各自辖区内问题全发现,不漏一房一户。
(三)吉首市辖区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层面
吉首市辖区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我排查,对本单位的房改房、集资房和定向开发项目进行摸排,是否存在交房多年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化解范围和政策、主动获取问题线索,可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街道社区张贴告示、设立专窗,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布问题线索收集方式,方便获取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
四、严明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肃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深入行动,做实做细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严禁将“小产权房” 纳入化解范围,严禁可以正常办理产权登记的项目借机“搭 车”。市化解办将对未如实摸排、人为设限、故意瞒报导致未如实上报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市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请各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摸排出的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线索有关情况表(须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 Word 版报市化解办。
联系电话:0743-8511030
邮箱:jssgtzyj2018@163.com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房地产办证难线索征集二维码
附件:吉首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再排查新增化解项目汇总表
吉首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吉首市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再排查新增化解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填报时间:
序号 |
责任主体 |
项目名称 |
摸排渠道 |
存在问题(在相应栏目中画“√”),其中突出问题请用“〇”表示 |
项目基本情况 | ||||||
是否存在用地审批手续不完善 |
是否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或相关税费 |
是否存在未通过规划核实 |
是否存在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
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住房的土地使用权被开发企业抵押或被司法查封 |
是否存在开发建设主体缺失或不再具备相应资格 |
是否存在分散登记时信息不一致或缺失,界址不清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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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摸排渠道:线索交办、社区普查、新闻媒体、来信来访信箱、建设单位申报


